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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成都高新区工委办公室 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成立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共成都高新区工委办公室文件

成高委办〔2011〕14号

中共成都高新区工委办公室 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成立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推进高新区“人才特区”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为议事协调机构,重点负责高新区人才工作的总体规划、政策研究、宏观指导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韩春林 市长助理、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傅学坤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杨 东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林 海 党工委委员、组织部部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卢哲平 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汤继强 发展策划局局长

    李 伟 经贸发展局局长

    林 涛 科技局局长

    姜 斌 投资服务局局长

    郑小明 规划建设局局长

    王晋成 财政局局长

    吕 毅 社会事业局局长

    邱旭东 综合保税区管理局局长

    尹 刚 重大项目服务局局长

    李宏钟 地税局局长

            杨 俊 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肖 刚 公安分局政委

    李 岗 创新中心主任

    尹朝银 软件产业推进办公室主任

    黄 伟 生物医药产业推进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育工作专项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办),专项办设在组织部,负责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和日常联系、服务工作,杨俊同志兼任专项办主任。

附:成都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议事规则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及专项办主要职责。  

中共成都高新区工委办公室

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1年8月30日

附件:

成都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议事规则

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及专项办主要职责

一、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是在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下,按照党管人才的原则要求,组织实施“人才特区”建设的领导机构,负责高新区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安排部署、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部署高新区人才工作。

(二)组织制订并督促实施高新区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

(三)审议需报党工委管委会审定的关于高新区人才工作的重大政策、规定、办法等文件。

(四)研究解决高新区人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

为了充分发挥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确保能议事、能定事,使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得以贯彻落实,特制定如下议事规则:

(一)凡涉及全区性的人才工作政策、规定及重大工作问题,在提交党工委管委会审批之前,须报领导小组审议。

(二)建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人才工作例会,由专项办提出建议,经组长同意后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本部门其他负责同志出席。

(三)领导小组会议议题由专项办收集、建议,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

(四)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的议题,由议题责任单位负责人就议题作简要汇报,领导小组成员发表意见,由会议主持人根据讨论情况归纳集中,形成决定。

(五)领导小组会议做出的决定,按照部门分工负责原则,由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实施,专项办负责协调、催办和检查,并及时向领导小组负责人汇报有关情况。其中,重要议定事项,纳入党工委管委会目标考核体系。

(六)有关人才日常工作中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可由领导小组组长及有关成员碰头会研究决定。专项办负责将研究情况通报领导小组成员。

三、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两委办公室。负责将重大人才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加强督查督办。

(二)组织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党管人才原则,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组织指导、统筹协调高新区人才工作;建立协调高效、整体联动的人才工作机制;牵头抓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和培育工作;牵头编制产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调解决高层次人才社会保障等服务工作;履行专项办职责。

(三)发展策划局。负责人才工作、人才活动的宣传工作。

(四)经贸发展局。负责开展重点领域人才资源统计工作;做好各领域人才统计的技术指导工作。

(五)科技局。负责抓好高新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牵头完善高新区科技创新体系,聚集科技资源,围绕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深入开展产学研用的结合,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水平。

(六)投资服务局。牵头做好产业化项目所需高层次人才的政策服务工作。

(七)规划建设局。牵头做好人才安居工作,协调解决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工作。

(八)财政局。牵头建立完善人才开发投入体系,落实人才开发经费;参与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等有关政策制定工作;做好人才奖励政策兑现资金保障工作。

(九)社会事业局。协调解决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等服务工作;做好高层次人才卫生保健工作。

(十)综合保税区管理局。牵头做好入区企业的人才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区内企业人才统计、政策调研工作。

(十一)重大项目服务局。做好重大项目的人才开发工作。

(十二)地税局。配合做好高层次人才奖励工作。

(十三)公安分局。牵头做好引进人才落户高新区的工作,开展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协调解决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居留和出入境、落户等服务工作。

(十四)创新中心。负责抓好留学生回国人员工作;负责抓好高新区创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高新区内孵化器建设工作,为科技人才自主创业服务,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十五)软件产业推进办公室。牵头抓好软件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六)生物医药产业推进办公室。牵头抓好生物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四、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育工作专项办公室主要职责

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育工作专项办公室,是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组织部,与组织部人才处合署办公。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高新区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经验推广。了解掌握其他地区人才工作动态。

(三)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有关人才工作政策。

(四)组织、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编制高新区人才开发规划。

(五)组织、指导人才工作重大政策、法规的调研工作。

(六)牵头负责引进和培育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七)收集成员单位反映的需要领导小组专题研究的问题。

(八)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情况通报会、工作研究会等。

(九)完成领导交办事项。

主题词:人才 领导小组 通知

中共成都高新区工委办公室 2011年8月31日印

(共印20份)